院学字[2013]21号关于给予刘阳、李海涛警告处分的的决定
来源: 伟德bevictor
发布时间: 201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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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3]21号


 刘阳,男,23岁,江苏睢宁县人,模具11-2班员工。

   李海涛,男,21岁,江苏徐州市人,机设11-1班员工。

   2013年12月10日晚在机电公司的宿舍检查中,发现刘阳同学在宿舍内抽烟;李海涛同学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经查实物品是该生购买。以上两位同学的行为给公寓安全带来了隐患,并在员工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根据《伟德体育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五条相关规定,给予刘阳、李海涛警告处分。

机电工程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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