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苏建院学〔2012〕70号关于给予机电员工范龙海、李亚龙、曹亮亮、于浩、王书志警告处理的决定
来源: 伟德bevictor
发布时间: 20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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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龙海,男,19岁,江苏省南通市人,机制12-1班员工;

李亚龙,男,20岁,江苏省沭阳县人,数控11-1班员工;

曹亮亮,男,20岁,江苏省南通市人,机电11-3班员工;

于  浩,男,21岁,江苏省南通市人,机电10-4班员工;

王书志,男,23岁,江苏省沛县人,数控10-2班员工;

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第十至十二周,在老员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的宿舍检查中,发现范龙海、李亚龙、曹亮亮、于浩、王书志等五名同学在宿舍使用热得快、电饭锅、电热杯等违章电器,给员工公寓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根据《伟德体育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范龙海、李亚龙、曹亮亮、于浩、王书志、等五名同学警告处分。

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公司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机电工程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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