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洋、王颖欢两位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来源: 伟德bevictor
发布时间: 201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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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字[2011] 27号


   李  洋,男,20岁,江苏徐州市人,模具10-1班员工。


    王颖欢,男,21岁,江苏南通市人,模具10-1班员工。



    2011年9月28日,李洋和王颖欢在教三楼机房上课,后二人因助学金评审意见发生争执,情绪激动,欲动手打架,被本班同学劝阻。其行为影响了正常的教学,且影响恶劣。事后,经辅导员老师批评教育,二人承认错误,态度积极。


    为严肃校纪,警示他人。根据《伟德体育员工违纪处分实施细则》第二章第十二条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李洋、王颖欢同学警告处分。



       被处以警告处分的同学立即取消本学年评优资格,已经获得奖学金的将追回奖学金。处以一次警告处分的同学,在今后的日常量化中如表现积极,取的优异量化考核结果的,可恢复再次评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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