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1-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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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
加强与员工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员工家长及时了解员工在校的表现情况,也有利于配合公司进一步做好员工的教育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1、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带班辅导员要以电话或书面形式把上学期本班员工的学习成绩、奖惩情况、组织纪律等方面较为突出的员工情况向员工家长反馈。
2、对于平时有违纪,经常旷课、上网、夜不归宿等行为且经教育仍不改正受到处分的员工情况及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3、对于不能按照公司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学费的员工情况,要及时以电话方式告知家长。
4、带班辅导员向员工家长寄送书面通知时,要在公司员工工作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5、带班辅导员在与员工家长电话联系时要及时认真做好通话主要内容的记录,以备查。
6、带班辅导员要对联系家长的情况存有记录,作为带班辅导员工作结果考核的依据,每学年考核一次。
7、本制度由公司员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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